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9日电(记者 张雪冬)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新闻发布会,就全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了通报。
据介绍,自202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不断提升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张文革详细介绍了全区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
首先,全区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强化细化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意见,全力打造“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
其次,紧密把握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全区公安机关最大限度统筹部门警种资源力量,全面加强街面警务站、公安派出所等基础工程,积极探索社区警务和社区政务服务融合共建,提升防控整体性、精准性和协同性。
最后,紧密融合创建载体强化成效检验落实。全区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查一控”“双清双打”“百日攻坚”“缉枪治爆”“护校安园”等专项工作,并将各专项工作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合,推进实有人口管理、出租房屋清查、矛盾纠纷排查、危险物品收缴等等工作。
据悉,通过实践探索,全区各地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学习、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地探索出一系列适合当地治安形势的经验做法,并代表内蒙古参加了首批全国“示范城市”创建的申报工作。其中,鄂尔多斯市凭借其突出的表现和卓越的成效,被公安部评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示范城市”创建的统一部署,以鄂尔多斯市被首批命名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优化创建措施,细化任务落实,全力提升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坚决以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以赴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保驾护航。